中華民國的最高峰? 玉山?聖母峰?
最近真的太常看到有人說:"中華民國最高峰是聖母峰,腦子燒壞了嗎?"我要說,腦子燒壞的是你,不是教育部,它們雖然很黑,但它們腦子好得很。
中華民國是中國,增修條文也明確指名固有疆域為大陸地區及自由地區,對於大陸地區的人,
不適用專為外國人設計的涉外民事案件適用法,而是另訂兩岸關係條例,並且我國實體法向來不否認在大陸地區犯罪的刑事管轄權,實務上亦多有主張刑事管轄及於大陸的判決、判例。組織法中,中華民國有蒙藏委員會,有福建省政府,甚至在南海太平島上有實際的軍事設施,對於南海諸島有一定的軍事實力。中華民國從憲法,組織法,軍事布建,民事、刑事上來看,都再再宣稱中華民國領土及於全大陸地區,治權及於全大陸地區人民。
增修條文是依據修憲程序的憲法條文。我不太懂,拿什麼都沒解釋的釋字328號,來判斷ROC領土範圍到底及於何處有什麼意義。釋字328號做成時,國民大會才剛剛在憲法中加入大陸地區與自由地區。司法解釋不做政治性判斷是沿襲馬歇爾的孬種創舉,國民大會有種多了,除了直接凍結原憲法條文,並且在增修條文裡嗆名大陸地區就是ROC治權所及。司法解釋不敢做的,國民大會直接幫你們在憲法中寫好。其實這也不能怪司法院,民選的國民大會本來就比官派的大法官更具民主正當性,領土範圍這種問題,由國民大會來決定比較正常。
在我看來,說中華民國的最高峰是玉山,是鄉愿。對於前述的事實視而不見,沉醉在中華民國=台灣的幻想中,拿著古老但什麼都沒解釋的釋字328號自爽,殊不知中華民國裡裡外外都是以"一個大中國"為基礎所架構的。為什麼一得知友邦跟中國(POC)建交,ROC就要跟人家斷交?因為兩岸根本是不能並存的兩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搶著當一個中國代表權的兩個政府阿!!!
這種明明吃盡大陸豆腐,卻又不肯承認自己屬於大中國的邏輯矛盾,恰恰就是阻礙兩岸(或兩國)關係發展的超大絆腳石。你要麼就放棄,老老實實當一個強國人,頂多施捨你自治權。不然你就推翻中華民國,台灣獨立建國,成為一個領土疆域於台澎的新國家,建立國與國之間的正常發展,再爛一點繼續叫中華民國好了,那憲法修改一下,放棄前面對大陸地區的領土主張還有人民的管轄。學DPP沉醉在中華民國=台灣的矛盾裡,台灣還有未來嗎?
這次,我完全同意朱立倫,台灣的最高峰是玉山,中華民國的最高峰是聖母峰。